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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学院维修管理规定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2-25 阅读:60


维修项目分:零星维修项目、小型维修中型维修项目、大型维修项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

一、维修实施运行程序

    (一)、零星维修项目(200元以下),由使用部门向后勤产业管理处书面或电话报修。后勤产业管理处根据报修情况,派工实施,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并签字。

(二)、中型维修项目(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经后勤产业管理处立项、论证并做出概算后,由维修服务中心实施,并由使用部门和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验收、签字。

    (三)、大型维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由后勤产业管理处编报计划,作出工程概算,提交学院审定,按学院管理要求实施。

    (四)、大型维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即1万元以上),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招投标、监理、验收、保修期等实施程序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

    1、发布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息

    2、标书一律密封并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开封。

    3、开标:在院纪委监督下当场开封。由后勤、国资、财务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4、评标:在院纪委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单位资格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5、签定施工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施工方签定施工合同,合同内容条理、详实,责任义务明确。

    6、工程施工合同签署:按学院规定代表汇签,加盖“泰山学院合同专用章”。

    (二)、工程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

    1、项目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招标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项目责任部门是工程质量主要监理人,指派专业人员或外聘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

    1、由施工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由后勤、国资、财务、监理、施工方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程决算:

    1、由后勤、国资对工程决算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院审计室进行审计定案。

    2、工程决算审计定案报告,分别报国资、财务、后勤留存。

    (五)、工程保修期:

    1、保修期根据工程性质,最低期限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施工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整改。

    2、保修期内工程由项目责任部门定期巡查,及时反馈意见。

    三、自律原则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防腐倡廉意识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

(二)、做到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三)、不与施工方发生不正当关系,不损公肥私。

    (四)、以“八荣八耻”为标准,维护学校声誉和学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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