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项目分:零星维修项目、小型维修中型维修项目、大型维修项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
一、维修实施运行程序
(一)、零星维修项目(200元以下),由使用部门向后勤产业管理处书面或电话报修。后勤产业管理处根据报修情况,派工实施,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并签字。
(二)、中型维修项目(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经后勤产业管理处立项、论证并做出概算后,由维修服务中心实施,并由使用部门和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验收、签字。
(三)、大型维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由后勤产业管理处编报计划,作出工程概算,提交学院审定,按学院管理要求实施。
(四)、大型维修、专项维修及零建工程项目(即1万元以上),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招投标、监理、验收、保修期等实施程序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
1、发布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息
2、标书一律密封并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开封。
3、开标:在院纪委监督下当场开封。由后勤、国资、财务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4、评标:在院纪委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单位资格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5、签定施工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施工方签定施工合同,合同内容条理、详实,责任义务明确。
6、工程施工合同签署:按学院规定代表汇签,加盖“泰山学院合同专用章”。
(二)、工程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
1、项目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招标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项目责任部门是工程质量主要监理人,指派专业人员或外聘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
1、由施工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由后勤、国资、财务、监理、施工方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程决算:
1、由后勤、国资对工程决算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院审计室进行审计定案。
2、工程决算审计定案报告,分别报国资、财务、后勤留存。
(五)、工程保修期:
1、保修期根据工程性质,最低期限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施工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整改。
2、保修期内工程由项目责任部门定期巡查,及时反馈意见。
三、自律原则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防腐倡廉意识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
(二)、做到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三)、不与施工方发生不正当关系,不损公肥私。
(四)、以“八荣八耻”为标准,维护学校声誉和学校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