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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2-25 阅读: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建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让学生参与学校生活管理,保障学生利益,沟通融洽吃饭和做饭人之间的关系,促进校园生活稳定健康的发展,使学生食堂在为学生服务中成为校园精神文明的窗口,特成立“泰山学院伙食管理委员(简称“伙管会)。

    第二条  “伙管会是由泰山学院团委、学工处、后勤产业管理处和饮食服务中心组建,委员由各系学生会生活委员(或学生代表)与饮食服务中心代表担任,是学校生活服务民主管理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伙管会宗旨:反映学生对伙食服务的需求和要求,配合“文明用餐’’的宣传教育,成为学生联系食堂的纽带和桥梁。

    第四条  “伙管会"在学院团委学工处和饮食服务中心的带领下,遵照学校的各项规章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伙管委作为学生及炊事人员的代表,每一期至少召开二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增加次数。“伙管委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伙管委的职权:

    1、审议和通过学生食堂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学生食堂伙食费开支情况。

    3、审议和通过学院食堂饭菜价格调整报告。

    4、讨论和决定“伙管委"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5、审议和通过“伙管委"工作章程。

    6、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学生食堂的工作,并处理学生代表提案,解答质疑。

    第八条   “伙管会设立日常工作班子“伙食管理委员会各学生食堂设立学生就餐咨询站,由“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天接待学生听取意见,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食堂,炊事服务中心主任聘请学生主任助理,学生食堂聘请学生管理员助理。

    第九条   “伙管会委员的职权:

    l、推举和推选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2、受评为饮食服务中心学生主任和学生食堂管理员助理。

    3、监督“伙管会章程的履行。

    4、完成“伙管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5、定期向“伙管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  经费

    第十条   “伙管会经费主要来源:

    1、饮食服务中心提供

    2、学校及各有关部门提供

    3、个人、团体资助

    第十一条  财务经费的收支情况由秘书长向伙管会”通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泰山学院团委学工处、后勤产业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根据学生的意见进行制定和修改,经伙管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伙管会”委员会议多数委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伙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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