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安函〔2021〕7 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7 号)要求,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核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调度通报机制。对各市教育部门及各高校落实 1 月
29 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
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由我厅每周汇总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落实“半月一通”制度。
(二)工作督办机制。适时组织对各市教育部门及各高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下发督办通知,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按照《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 号)规定,视情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的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三)督查核查机制。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
平安学校创建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评价内容,纳入对高校绩效考核。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核查。同时,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重点关注、责任追究、“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市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信息,动态反映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将本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和统计表
(附件 1),于每周五上午 10:00 前报送省教育厅。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附件 2)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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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市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处
(科)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 3)报送省教育厅。
(三)各市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档案,按时、据实填报数据信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工作实效。
联系人:姜业华,电话:51771926,51771938(传真),电子邮箱:sdxxaq@shandong.cn。
附件:1.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2.重大问题隐患清单
3.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山东省教育厅202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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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检查情况 |
组织检查组 |
出动人员 |
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职工查隐患奖励清单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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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发现隐患 |
已整改 |
整改率 |
重大隐患 |
已整改 |
整改率 |
挂牌督办 |
立案 |
停业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 |
提请关闭 |
罚款金额 |
学校数 |
奖励人数 |
奖励金额 |
人数 |
具体情形 |
个 | 人 | 家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项 | 家 | 家 | 次 | 家 | 万元 | 个 | 人 | 万元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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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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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1年2月23日填表人:姜业华联系方式:51771926
备注:填报数据应包含辖区内各级的数据,其中行政处罚主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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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重大问题隐患清单
序号 |
重大问题隐患单位 |
重大问题隐患描述 |
治理措施 |
责任人 |
经费保障 |
治理期限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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