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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5-31 阅读:10

泰山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山学院校园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在校内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出售各环节中出现的、对师生员工身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泰山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管理处、计财处负责人组成。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主任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饮食中心、校医院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与步骤

(一)一般突发食堂食品卫生Ⅳ级事件(学校食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由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食堂食品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食堂食品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反应)的应急处置

1、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泰山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确认信息后应立即口头报学校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并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组成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同时将有关信息在2小时内报岱岳区卫生监督部门和山东省教育厅。

2、安全保卫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3、校医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打120联系当地医院,对患病或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学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4、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饮食中心立即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剩余可疑食品。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冲洗。

2)饮食中心、校医院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饮食服务中心还要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

3)饮食中心、校医院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4)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5)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后勤部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5、学生工作处处、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及时到医疗机构看望、慰问中毒或患病学生,并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作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6、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较大突发食堂食品卫生Ⅲ级事件(学校食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应急处置。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如有死亡人员,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食堂食品卫生II级事件(学校食堂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应急处置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教育厅报告事件的信息进程。

(四)特别重大突发食堂食品卫生I级事件(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食堂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部分停课,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教育部报告事件的信息进程。

四、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学校办公室牵头,后勤处、饮食中心、校医院配合,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5、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宣传报道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

五、物质保障

1、事件发生后,饮食中心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2、应急工作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饮食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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