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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5-31 阅读:10

泰山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汛防台、地震灾害、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

    三、基本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生命第一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四)、保护财产和设施安全原则: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一)、为有效开展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在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办院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安全管理、南校区管理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二)、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三)、学院成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小组,由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包括:抢险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人员。

(四)、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医院抢救;

    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专项救助资金等服务工作。

    五、预警预防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小组组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平时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院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二)、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警系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汛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三)、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值班电话应设专人负责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库。组建由50人组成的支抢险队伍,抢修车辆2部,储备编织袋、水泥、木材等抢险救灾物资及有关器材,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五)、加强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定时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对学校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燃气、广播线路等组织查。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处置流程

    学院一旦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分管小组及时上报学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一)、事发部门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尽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气象局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七、善后处理

(一)、应急状态解除由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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